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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

发表时间:2024-04-01 17:36:55 |   作者: 乐鱼登录入口下载

  北京朝阳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了,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正文。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2.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能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3.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4.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5.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规定,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北京本地宝】,关注后回复【朝阳公租房】获朝阳区公租房申请官网(登记入口)/指南、房源一手消息(项目位置)/登记时间/租金/咨询电话/选房顺序公示/租房补贴。

  此次意向登记工作,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申请家庭可自行选择以下两种登记方式之一进行登记,今天主要介绍网上申请登记。

  此次配租的家庭为:2024年3月25日前(含)已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通过市级备案取得海淀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以GLH或GX形式开头的备案号)且尚未配租的家庭。

  此次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共计1268套。其中,大套型322套,中套型187套,小套型759套。

  申请登记时间:2024年3月26日10:00至2024年4月3日15:00.登记时间截止,登记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任何登记和更改登记意愿的申请。

  房源共计548套,涉及15个公租房项目,分别为:燕保·大学城家园、燕保·阜盛家园、朗悦嘉园、领峰四季园、乐活雅苑、漫缇家园、富禧良嘉园、青春天著佳苑、紫欣苑、圣水嘉名、佳和家苑、天资华府、铭品嘉苑

  结合朝阳区真实的情况,对部分“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等特殊困难”的轮候家庭,以直接发放选房通知单的方式组织专项配租。

  2024北京海淀公租房有哪些项目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程序是什么??下面为您带来北京海淀公租房最新消息。

  3月21日,海淀区第二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将开始意向登记,登记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10:00至4月3日15:00。

  “2024年返工季惠民租房服务”活动由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主办,市律师、餐饮、家政服务、快递、连锁经营、美发美容、清洁等协会协办,主流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住房租赁公司参与,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人

  又是一年返工季。现在的你一定满怀激情,踌躇满志,为了梦想摩拳擦掌。为帮助在外打拼的你能顺利租到一处安居之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为你准备了一份《住房租赁指南》,帮助你顺利租房、安心租房。

  2月29日,北京市启动2024年返工季惠民租房服务活动。该活动已举办5次,今年除了市场租赁住房外,本市首次将保障性租赁房纳入活动范围,现已有40家住房租赁企业响应,筹集18万套/间(含床位)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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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北京朝阳公租房申请官网入口小编已经为您准备好了,需要的小伙伴快来看看吧,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正文。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有关政策缴纳租金。获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承租家庭,先足额交纳租金,后按月发放租金补贴。

  2.如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能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

  3.2015年11月1日前获得公租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如收入、住房、资产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所规定的条件,可向街道(地区)办事处提出变更申请。

  4.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申请、审核、发放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2〕10号)规定,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每年对入住公租房并享受租金补贴家庭的补贴资格进行年度复核工作。对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的租金补贴家庭,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停发租金补贴。对于超出规定时间再申报的家庭,自审核合格的次月起恢复发放租金补贴,但停发期间补贴不予补发。

  5.根据《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建法〔2015〕14号)规定,公租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为60平方米。承租家庭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取值。